環保署去年5月有條件批准俗稱「新田科技城」的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環評報告,「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同年8月質疑報告違反法定要求,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惟早前以受恐嚇、未籌得訟費等理由申請退出訴訟,申請由前西貢區區議員陳嘉琳取代他的呈請人角色。高院周五(11日)批准謝世傑退出,但駁回陳嘉琳接手的申請,代表原定今年6月審訊的案件將被撤銷。兩人稱對裁決感到失望和不解,發展局和環保署則歡迎裁決,其中發展局稱這為新田科技城發展消除不確定性,政府會繼續全力推展該北部都會區旗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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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世傑去年8月質疑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違例及違反程序公義,於是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報告。惟謝世傑今年1月被指申請長者生活津貼及公屋時虛報入息被捕,其法援申請此後被拒絕。謝世傑早前以受外界壓力,自身、家人及律師團隊受到恐嚇,以及無法籌得訟費等為由,申請退出訴訟,陳嘉琳則提出加入覆核,但被政府一方反對,稱陳嘉琳的申請已逾時,她在案中亦缺乏足夠利害關係。
判詞強調不接受滋擾行為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指,只有原呈請人一開始是為了更廣泛的群體利益而興訟、以及擬取代者具足夠的利害關係,法庭才可允許取代的申請,而陳嘉琳雖曾在環保團體做研究環保議題工作,亦曾就環境相關案件成功司法覆核,但沒證據顯示謝世傑在申請司法覆核前曾與陳嘉琳討論過這宗案件,陳嘉琳也沒有解釋為何從沒就此提出任何司法覆核申請,並質疑她為何到今年3月才出來指可代替謝世傑做申請人。
法官強調,謝世傑受到滋擾是不能接受,外界亦不應對訴訟人和律師施加不恰當壓力,包括以匿名方式作出滋擾、威脅和恐嚇,但不認為有關行動必然是為了迫他退出覆核,認為他不獲批法援、繼而不夠資金進行訴訟才是退出主因。
至於陳嘉琳的情況,法官稱可推斷她本來無意挑戰環保署決定,只是得知謝世傑退出才決定加入。法官認為,雖然陳嘉琳及謝世傑同樣對環境事務等都有興趣,但雙方仍未有足夠的利益一致性,共同之處亦不多,因此法庭決定駁回換人申請。
陳嘉琳︰不改環評錯漏百出事實
謝世傑和陳嘉琳對決定表示失望,謝世傑稱已為檢視新田科技城環評盡最大努力,是次取代申請實屬極無奈的決定,惟長期未能申請法援,且在提出司法覆核後家人接連收到匿名信件滋擾,社交平台上亦有不實和抹黑他的言論。陳嘉琳強調案件中止仍無法改變環評錯漏百出、程序不公的事實,重申會繼續監察新田科技城的發展與規劃情況。
發展局發言人對裁決表示歡迎,指司法覆核已告一段落,為新田科技城發展消除不確定性,強調政府會繼續全力推展這個北部都會區的旗艦項目,全速提供創科用地,為香港增強經濟發展動能,並使之成為一個集產業發展、生態保育和宜居環境於一身的現代化新發展區。
環保署亦重申,一直有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其下的《技術備忘錄》嚴格審視所有環評報告,強調會繼續嚴格執行法定環評程序,確保環評報告符合所有法定標準和要求,才會作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