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註冊條例》今年1月1日更新「從事牙科執業」的定義,訂明只有註冊牙醫方可提供包括進行漂牙或牙齒美白程序、處方隱形矯齒牙套及進行牙齒貼片療程的服務。衞生署今日(11日)表示,首次有並非註冊牙醫的人士,因涉嫌使用口腔內掃描儀取得數碼影像及處方隱形矯齒牙套而被捕。
因應有並非註冊牙醫的人士涉嫌在尖沙咀一座商業大廈內,對另一人使用口腔內掃描儀取得數碼影像及為他人處方隱形矯齒牙套,警方和衞生署人員昨日(10日)聯合執法。行動中,一名33歲女子涉嫌並非註冊牙醫而從事牙科執業被捕。
根據法例,任何並非註冊牙醫的人士如提供或企圖提供上述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六級罰款及監禁三年,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